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是蚌埠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五年。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市辖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和淮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解放军驻蚌部队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召开。2022年1月,市十七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现有市人大代表351人。下设法制、监察和司法、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农业与农村、社会建设(民主宗教侨务外事)7个专门委员会。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监督政府债务,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四)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五)选举市长、副市长;
(六)选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七)选举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十)改变或者撤销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十一)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简介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是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新中国成立后较长一段时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没有设立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本级人民委员会代行其职权。改革开放后,为了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根据这一规定,1980年9月召开的蚌埠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同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市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市人大常委会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现有组成人员4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秘书长1人,委员39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多年来,在中共蚌埠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亚博足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地方立法,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具有以下18项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全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六)监督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
(七)监督市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八)监督市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亚博足彩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亚博足彩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十一)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十二)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三)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省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四)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五)根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十六)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七)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八)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常务委员会讨论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和项目,可以作出决定或者决议,也可以将有关意见、建议送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或者单位研究办理。有关办理情况应当及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