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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时间:2020-07-20 09:00 来源:蚌埠市人大网 点击数: 字体:【  

蚌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0429日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07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三章  实施与保障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进步的行为

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教育引导与强制管理相结合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方协同推进全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开发区管理机构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五条  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制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

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文明行为促进相关工作

第六条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要求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和引导协助做好文明行为促进相关工作

第七条  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文明行为的引导促进积极支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积极支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国家工作人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八条  公民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积极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遵守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礼仪尊重爱护和正确使用国旗国徽国歌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

爱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遗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爱护革命遗址遗迹和烈士陵园等纪念设施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

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遵守市民公约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物业管理规约

邻里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

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关爱互相扶持平等相待培育良好家风

文明上网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

文明旅游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遵守景区管理制度爱护旅游资源和设施

十一尊师重教服从教育教学管理支持教育教学活动

十二遵守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尊重医务人员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十三法律法规和文明公约确定的其他文明行为规范

第九条  倡导和鼓励公民下列行为

文明用餐适量点餐自觉使用公筷公勺

合理使用免费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制品

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

绿色出行步行使用自行车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礼让老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

行人遇机动车非机动车礼让时快速通过

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

参与扶贫济困赈灾助残救孤以及助老助学助医等慈善公益活动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无偿献血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遗体

十一采取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适当方式实施见义勇为

十二在他人出现伤病或者其他生命健康危险时实施合理救护

十三其他热心公益奉献社会有益于社会和谐发展的行为

第十条   公民应当爱护市容和环境卫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纸屑果皮包装盒袋等废弃物乱倒污水

不即时清除饲养的犬只在城市社区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等违反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

在城市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树木上随意涂写喷绘刻画或者挂置张贴宣传品

在城市社区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遗物和其他丧葬祭祀物品

其他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十一条  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言语粗俗举止不雅

穿着睡衣出入公共场所

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健身或者从事商业宣传装饰装修等活动时使用音响器具音量超标或者超过规定时间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

观看演出比赛时干扰他人正常观看或者干扰演出比赛正常进行

在医院学校聚众闹事侮辱谩骂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教职工

遇突发事件不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不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等候服务时不自觉排队随意插队

擅自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泊位车位锁隔离桩栏杆以及其他影响通行的障碍物私占公共停车泊位

其他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十二条  公民应当遵守交通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鸣笛变道超速行驶竞速追逐

驾驶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不减速不礼让行人

驾驶或者乘坐机动车时向车外抛撒物品

在停车区域外或者逆向停放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妨碍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通行

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并排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为电动自行车等电动车辆加装车篷

停放非机动车占用坡道消防车通道和盲道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

闯红灯跨越交通护栏通过斑马线时低头看手机

在车行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拦车乞讨

十一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第十三条  公民应当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有下列行为

损坏花草树木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

违反垃圾分类规定投放垃圾  

露天焚烧秸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或者为其提供场地 

在禁燃区禁燃期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

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十四条  公民应当维护社区文明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私搭乱建或者饲养宠物家禽等

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抛掷物品倾倒液体

在阳台外窗外屋顶平台等外部空间堆放吊挂物品

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停放电动车自行车或者私拉电线插座为电动车充电

其他违反社区文明的行为

第十五条  经营者应当文明经营不得有下列行为

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或者出店经营

违反规定设置门店招牌户外广告牌标语牌橱窗显示屏幕等

采用拉客或者使用高音喇叭等高噪音的方式招揽顾客

违反出租车网约车管理规定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违反食品安全规定提供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 

其他不文明经营的行为

第十六条  互联网租赁车辆使用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行驶规范停放

互联网租赁车辆使用人不得故意损毁车辆

互联网租赁车辆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整理车辆不得违规投放车辆

第十七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应当文明执法文明办事文明服务

 

第三章   实施与保障

 

第十八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关的基础设施规划积极开展城市规划修补和有机更新升城市空间品质和文化品位

第十九条  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方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公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优秀志愿者美德少年等评选活动

第二十条  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应当将文明行为文明礼仪纳入学校法治和道德教育内容建立并监督落实校园文明行为规范推进校园文明建设预防校园欺凌事件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教育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第二十一条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管理和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及时制止交通不文明行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完善道路监控系统保持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第二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完善市容环境管理网络对城市管理中的不文明行为加强监管依法及时查处破坏市政基础设施和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车辆驾驶人员的文明行为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文明素质提升文明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  文化旅游部门应当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行社景区等旅游经营者和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为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第二十五条  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推进医疗行业文明建设将文明行医纳入医疗管理工作规范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医护人员医德医风建设和医患沟通医患矛盾纠纷调解营造良好医疗环境

第二十六条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文明诚信市场和文明诚信经营户创建等工作引导市场主体文明诚信经营

各类行业协会应当制定执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引导会员文明诚信经营

第二十七条  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应当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网络不文明行为的监管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网络违法行为推动网络文明建设

第二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完善基层公共

服务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与文明村镇

明社区创建相结合促进所属村社区文明共建邻里互助

第二十九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倡导诚实守信引导居民村民培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小区业主大会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明行为规范纳入管理规约

从事物业保安服务的企业应当对服务区域内的不文明行为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属于违法行为的应当协助调查取证

第三十条  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文明行为规范传播文明行为先进事例加强舆论监督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新风尚

户外广告牌电子广告屏公交候车亭公共交通工具和适当地段的建设工地围挡等应当刊播展示文明行为促进公益广告

鼓励支持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提供资金技术劳动力智力成果媒介资源等方式参与文明行为宣传

第三十一条  政务大厅车站医院景区大型商场等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和无障碍设施鼓励设置第三卫生间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

第三十二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鼓励公共文化场所服务窗口车站广场公园景区等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提供便民服务

第三十三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要求建立道德名人园文明模范墙善行义举榜等展示和发布典型事例纪念和宣传先进模范人物

鼓励其他公共场所和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开展先进模范人物的纪念和宣传活动

第三十四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尊重和关爱见义勇为人员依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对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人员及时提供援助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尊重和保护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的捐献意愿行为和人格尊严

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临床需要用血时依法享受优惠待遇

第三十五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奖励优待保障制度对文明行为先进模范人物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需要帮助的优先给予帮扶

鼓励企业和其他单位优先聘用录用先进模范人物

第三十六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评制度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机关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综合考评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批评劝阻投诉举报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文明执法文明办事文明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文明创建活动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违反文明执法文明办事文明服务规定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对违法不文明行为和举报投诉不依法查处的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章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208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