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安排,高文、邹传明、黄穗、许锦标、董天放、金梅、赵立请求辞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高文、邹传明、黄穗、许锦标、董天放、金梅、赵立辞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金梅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