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安排,汤春义同志提出辞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汤春义同志辞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