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鉴于省人大常委会已批准同意盛大友同志辞去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孝云代理检察长,并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